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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公告 2026-04-29 18:40 回上一頁

37萬保險業務員發聲:修法刻不容緩!

37萬保險業務員權益不能再被忽視!
 
保險業全國總工會籲修正《保險法》第177條
納入工會參與、建立獨立申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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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2)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 李彥秀 召集委員在立法院主持召開「《保險法》第177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張煒如理事長出席表達保險業務員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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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籲政府正視全國37萬名保險業務員長期面臨的制度失衡問題,儘速推動修法,將工會納入教育訓練、獎懲、停止招攬、撤銷登錄及申訴救濟等對勞工當有的程序正義及勞動權益保障的法制規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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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指出,現行制度下,保險業務員在教育訓練、獎懲、停止招攬、撤銷登錄及申訴救濟等重大事項上,長期缺乏公平、透明、獨立的保障機制。尤其涉及工作權與生計的重要處分,往往由業者或商業團體主導,基層業務員卻缺乏真正可依循的申訴與救濟管道,制度明顯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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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強調,保險業正面臨數位化、平台化與AI快速發展的重大轉型,從行銷、績效追蹤、教育訓練到管理監督,第一線保險業務員所承受的壓力與風險只會愈來愈高。若修法仍停留在管理思維,而未同步建立勞動保障與工會參與機制,未來衝擊的不只是業務員個人,更是無數家庭生計與整體保險市場的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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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中華民國保險業全國總工會提出三項訴求:
第一,「保險業務員應有勞動權益的保障」
修正《保險法》第177條,明定主管機關於訂定涉及保險業務員權益之相關規範時,應建立利害關係人參與及諮詢機制,並會同諮詢全國性保險工會團體意見,以確保制度符合實務運作與勞動權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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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工會有辦理保險業務員教育訓練的權利」
修正《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明確保障工會辦理教育訓練之權利,補強現行課程偏重法遵與銷售、欠缺勞工權益及職涯發展內容的不足,建立更多元完善的培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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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因應AI與數位轉型趨勢,應將勞動保障正式納入保險法制與金融監理架構,要求數位保險業者提出勞動影響評估、合理報酬制度、勞資協商及轉型支持機制,以維護保險業務員工作權益與產業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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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重申,保險業務員不是制度下可以被犧牲的弱勢者,而是撐起保險產業的重要支柱。政府若真心要推動保險市場穩健發展,就不能再忽視第一線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程序權與基本勞動保障。這次修法,不應再拖,必須讓保險業務員的聲音真正進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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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今天蒞臨列席相挺的各位勞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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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
中華民國保險業全國總工會
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理事長 張煒如
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理事長 張惟皓
桃園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林俊宏
台北市保險業務職業工會 潘敏媛
新北市保險業務人員職業工會 鍾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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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
全國產職業總工會 林雨樵 秘書長
彰化縣職業總工會 許英義 理事長
台北市工人總工會 葉晉愷 副理事長
台北市工人總工會 賴正浩 執行長/彥秀辦公室主任